金平县民政局开展婚姻巡回登记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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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平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次 婚姻巡回登记的公告

为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,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,实现干部多跑路、群众少跑腿、一次办好,让群众获得更多便利。现将巡回登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登记时间

2024年4月9日至4月11日(上午08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)

二、登记地点

营盘乡人民政府

三、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

(一)办理结婚登记

1.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,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;

2.婚姻状况为“离婚”的需提交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(判决书需到审理法院开具生效证明),“丧偶”的需提交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;

3.3张2寸红底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。

(二)补领结婚证

1.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,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;

2.原结婚证(仅限于在金平县内办理过结婚登记的,原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除外);

3.如一方户籍属金平县内户籍且不在金平县内登记结婚的,需提交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结婚登记档案;

4.3张2寸红底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。

四、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材料

(一)办理离婚登记

1.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和结婚证,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;

2.离婚冷静期届满办理离婚登记: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、离婚协议书、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;

3.2张5分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。

(二)补领离婚证

1.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,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;

2.原离婚证(仅限于在金平县内办理过离婚登记的,原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除外);

3.如当事人户籍属金平县内户籍且不在金平县内登记离婚的,需提交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档案;

4.2张5分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。

五、咨询电话

金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:0873-3041084

金平县民政局

来源:金平县民政局

编辑:金平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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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金平新闻》播出时间:首播:星期一、三、五(20:00)

重播:次日08:00 12:30 17:00 20:00 22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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